誆震災死後復活 婦假通靈真詐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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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歲黃姓女子自稱921地震時被壓到,送進醫院太平間又活過來,從此擁有通靈法力,向楊姓婦人等9人稱可「祭改」,並購買金紙元寶火化消除厄運,楊婦等人不疑有他各匯款,共匯款417萬多元,但被害人彼此比對火化前金紙元寶照片,發現是同批,察覺被騙。台中地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判黃婦徒刑各3年6月、7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黃女母子對外自稱可通靈,可在南投縣埔里鎮的「地母廟」,火化金紙元寶的方式幫人消災解厄,而且可以比較便宜的價格向台中女子監獄購買金紙元寶。

楊姓婦人在2016年5月間透過女婿林姓男子認識黃女,因身體不適而交付7萬元給黃女,購買金紙元寶,不久,楊婦病危入院,林男前後2次共交付36萬多元購買金紙元寶,讓黃女為岳母「祭改」,火化消災解厄。

林男陸續再介紹陳女、周男等8名友人認識黃姓母子,黃女誆稱被嬰靈糾纏或厄運,需「祭改」,陳女等人自2016年5月至8月間各匯款給黃女,購買消災解厄的金紙元寶,總金額高達380多萬元。

黃女分別帶林男、周男等人到「地母廟」誦經「祭改」,並帶他們去看金爐及1樣載滿金紙元寶的小貨車,並指稱交由她兒子代為燒化就可,還請他們在火化前拍攝照片證明確實有火化一批金紙元寶。黃女即以另有要事等理由將他們帶離,林及周並未親眼看到火化過程。

事後,周男等人比對各自拍攝火化前的金紙元寶,發現運載車輛及金紙元寶擺放的位置、方式及數量都一樣,再進一步詢問台中女子監獄,獄方表示,並未出售金紙給黃女,周男等人才知受騙報案。

黃女到案坦承,金紙並不是跟台中女子監獄買的,但是交給她錢所買的金紙都有燒化,並沒有詐騙。黃女的辯護律師則指稱,周男等人都是自主決定採用焚化金紙延壽,進行宗教儀式,並請法官審酌黃女患有重度的精神疾病。

法官審酌黃女利用被害人宗教信仰或對事故不安的心理狀況,誆稱厄運需「祭改」解厄包裝不法行為,使敬畏鬼神之人誤信為真而交付金錢,而依詐欺取財等罪判黃婦徒刑3年6月;另徒刑7月,得易科罰金。

中時 陳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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