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二審!吳宗憲辯「長官交代」 法官怒:沒講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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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國安局特勤吳宗憲2019年藉前總統蔡英文出訪專機走私菸品案,一審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刑10年4月,高等法院二審今日開庭。

前國安局特勤少校吳宗憲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前國安局特勤少校吳宗憲資料照。(圖/中天新聞)

本案源於2019年7月蔡英文出訪太平洋友邦期間,被爆料國安特勤人員利用專機夾帶近萬條私菸闖關,台北地院2021年依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處國安局特勤中心少校吳宗憲、張恒嘉各處10年4月、10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10年,華航前副總經理邱彰信、空品處協理于堯、供應管制部管制組管理師陳穎彥,依逃漏稅捐罪分別判刑2年8月、2年6月、2年,華航商用品規劃營銷部整合行銷組代理組長黃川禎依幫助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判刑5年4月,褫奪公權5年。

高等法院。(圖/資料照)

高院二審今日開庭,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陳衍任以鑑定人身分出庭作證指出,貪污治罪條例中「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規定不合時宜,是威權時代的立法,不符罪刑相當性,有違憲之虞。

法官示意圖。(圖/photoAC)
法官示意圖。(圖/photoAC)

法官接著逐一詢問12名被告出庭是否認罪?結果全都否認,吳宗憲強調一直以來認知這是他的工作,法官質疑:「國安勤務就是要買這麼多菸?」吳宗憲辯稱:「我不懂法律,這是長官交代的,長官叫我帶進來!」法官駁斥:「從事軍職也受過法治教育,長官是誰?從頭到尾沒講過啊!」吳宗憲再辯稱,這是一直教接下來的工作。全案8月15日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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