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昨(15)日南下高雄視察時,針對立法院通過普發現金1萬元政策表示,此舉違憲、違法,更直言「只能讓民眾買冰箱或遙控飛機」。對此說法,資深媒體人單厚之撰文反駁,引用憲法相關條文及大法官解釋,指出行政院並無權力拒絕執行。

單厚之在《美麗島電子報》撰文表示,民進黨自賴清德總統就職以來,經常以「違憲」為由否決在野黨提案,包括提高原民禁伐補助、總預算刪減等政策。他質疑,若依照民進黨的邏輯,政府所有施政作為都涉及預算支出,難道立委只能刪減預算,不能主張增加?
針對預算增加是否違憲的爭議,單厚之舉例,立法院近期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每年將增加300億元支出,民進黨卻未提出違憲質疑或覆議。他進一步分析,此次特別條例原本規模4100億元,經立法院刪減補助台電1000億元,增加普發現金2300億元後,總額為5450億元。
單厚之特別引用《憲法》第63條規定,立法院擁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他更援引大法官釋字520號解釋,該解釋將法定預算解釋為「措施性法律」,並認定重大建設屬於「國家重要政策」,行政院不得片面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