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莊一名男子去年7月將猝逝的70歲父親遺體塞入行李箱內再棄置水溝,法院考量他經精神鑑定中度智能不足,且父親為自然死亡,依遺棄屍體罪判4月、緩刑2年。
回顧此案,陳姓男子(29歲)70歲父親去年7月間在家中猝死,他將父親遺體用黑色塑膠袋包裹後,塞入27吋紅色行李箱後,同月6日深夜10時許,獨自將行李箱拿到新莊區新泰路381巷底排水溝丟棄。
同年7月28日深夜民眾路過發現行李箱且聞到異味覺得可疑向警方報案,警方到場打開行李箱驚見已腐壞腫脹的陳父遺體,事後循線查獲陳男到案,當時一度懷疑陳男殺父棄屍,經相驗後確認陳父突發心血管疾病致死,檢方依遺棄屍體罪將陳男起訴。
案經新北地院審理,陳男經台大醫院精神鑑定為「中度智能不足」,認定他因面對父親猝逝重大變故,認知、判斷與抗壓能力均顯著低於一般常人,符合刑法第19條第2項「限制責任能力」要件,依法得以減刑,審酌犯罪動機、生活背景及智力狀況後,最後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