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大教授揪總統國情報告判違憲「法律解釋錯誤」 左正東:重傷大法官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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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奕緯/綜合報導

憲法法庭25日宣判國會改革法大部分違憲,包括總統國情報告被認定「無義務」,引發爭議,台大教授左正東對此評論,直指釋憲判決關於國情報告的法律解釋根本錯誤。

左正東27日上《週末大爆卦》。(圖/中天新聞)

左正東今(27)日上中天節目《週末大爆卦》表示:「我看這大法官釋憲真的是繞來繞去不知道在講什麼,有很多欲言又止的地方,比方說針對調查權認為是合憲的,但是不可以處罰,是說可以打假球不可以打真球?然後說立法程序不能說沒有瑕疵?其實我自己大學時也念法律,有時候法律人用語真的是咬文嚼字、繞來繞去,不能說沒有瑕疵但沒到違反憲法,那就是合憲,如果民進黨要去肯定這次大法官釋憲終於否定了國會調查權、總統國情報告等,同樣他也否定了青鳥所批判的『沒有討論沒有民主』,我們是不是可以反過來說,大法官這次釋憲雖然合憲但是也有很多瑕疵?」

國會改革釋憲案25日宣判。(圖/中天新聞)

左正東強調:「我認為這次的釋憲對大法官的威信是很大的斲傷,關於調查權的部分還有兩派解釋的空間,可是關於總統國情報告絕對是一個解釋上的錯誤,為什麼呢?因為在美國,國情報告是列在美國憲法第2條,屬於總統的職權,總統要讓國會知道他對於整個立法有什麼樣的想法,但我國的國情報告是列在《憲法增修條文》的立法院職權部分,表示不是總統職權而是立法院職權,但這次釋憲居然說國情報告是總統職權,總統決定要不要去、什麼時候去、以什麼方式去,這我認為與《憲法增修條文》意旨是相反的、是不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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