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腥「人妻小編」!民眾黨議員參選人張家閎判賠50萬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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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與4年前競選崙背鄉長時加入他團隊的臉書小編發生姦情,在女小編與許姓男子結婚後還發生逾40次性行為致懷孕,甚至偽造許男簽名讓女小編墮胎,判賠許男50萬元確定。

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圖/翻攝張家閎臉書)
民眾黨雲林縣議員參選人張家閎。(圖/翻攝張家閎臉書

判決指出,女小編2024年結婚,張家閎卻在她婚姻期間與她發生40次以上性行為,女小編2025年到婦產科診所墮胎,張家閎還在同意書配偶欄偽造她丈夫許男簽名,許男指控遭侵害配偶權,提告張家閎求償100萬元。

許男向法官出具2024年在家中拍到妻子被張家閎相擁而眠照片為證。張家閎則向法官辯稱,那只是選務行程期間休息熟睡,並無情愛成分,未逾一般社交互動;至於在婦產科診所偽造簽名,是女小編懷孕後急於取得流產藥物,請求他陪同到診所幫忙簽名,兩人未曾有踰矩之舉。

法官審酌,女小編證稱2024年婚後10個月內,與張家閎至少每週1次、每月4次發生性行為,共計40次以上,因此不採信張家閎說詞。雲林地院一審判決張家閎應賠償許男30萬元。全案上訴後,台南高分院近日加碼判張家閎應賠許男50萬元,不得上訴,全案確定。

張家閎透過律師向媒體發布聲明表示,張家閎在訴訟過程中已提出相關證據供法院審酌,也積極透過司法程序維護自身權益,但相關主張最終未獲法院採納,導致不利判決,對於司法判決結果,張家閎予以尊重,同時也表達遺憾。

張家閎強調,本案屬民事侵權行為訴訟,涉及的是個人私權,並無關公益,既然已透過司法程序解決紛爭,希望事件能就此落幕,保障案件相關人的權益,對於私領域事件占用新聞媒體版面並耗費社會資源,對此深感抱歉,盼媒體勿過度渲染,也不要出現不實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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