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陣營聲請「罷韓」停止執行 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韓國瑜陣營認為罷韓連署偷跑,聲請停止執行但遭駁回,韓陣營火速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認為,韓陣營若認為權利受損要聲請停止執行,應針對4月17日罷免案成立的公告,不能單獨對程序行為提起行政爭訟,故裁定駁回確定。

裁定指出,行政機關作成終局實體決定前,各種行政程序行為或決定,因欠缺完整效力,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不得單獨對其提起行政爭訟,應與終局決定一併聲明不服,以避免行政程序因程序行為爭訟而延誤,或因同一處分同時有程序行為、終局決定兩件訴訟併行,導致結果歧異。

依照選罷法,中選會查對罷免案連署書,確定符合規定人數,函告提議領銜人領取連署名冊,只是進入下一階段連署,提議領銜人遵其提出後,仍得再查對是否符合規定人數,才作成罷免案成立與否的宣告。

因此,中選會函文通知領取第二階段連署名冊格式,只是程序行為,韓陣營對此聲請停止執行,即與行政訴訟法規定要件不合;韓陣營如認為罷免程序有瑕疵,要請求暫時權利保護,應針對中選會4月17日罷免案成立在案的宣告,故認定抗告無理由,裁定駁回。

中時 黃捷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