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軍人前年2018年透過臉書認識一名15歲少女,他明知少女還未成年,第一次見面就在車上「震動」之後仍多次帶她至摩鐵嘿咻,還會要求她擺出各種猥褻動作,拍照上傳網路相簿供人觀覽。警方發現照片後循線追查,將張男送辦,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張男有期徒刑2年10月。
周刊王報導,當時還是現役軍人的男子,2018年3、4月間透過臉書認識少女2人也相談甚歡,過了一兩個月,兩人相約在學校附近見面要去台北,就情不自禁在車內搖了起來,回程途中血氣方剛的軍人又忍不住,又再次在車上激戰少女。
接下來7月至9月間,軍人又陸續邀約少女出去玩在宜蘭、台北等處摩鐵發生性關係,每次他還會指使少女裸露身體擺出自慰、猥褻的動作,讓他以手機拍攝下來留存。2019年某日,少女的性愛照片被該名軍人上傳至某網路相簿平台,供不特定人觀覽。
警方發現少女的私密的照片在網上流傳,因此循線找到了這名軍人事情才曝光,警方到其住處搜索查扣HTC牌手機1支、情趣用品1套等物,將他送辦。
該名軍人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明知少女仍未成年,前後與她發生關係4次,依《妨害性自主罪》以及《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少年為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等,判處張男2年10月。
中時電子報 湯萱樂/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