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左營區明誠二路與富國路口發生一起百萬寶獅名車擋道,未避讓正在送缺氧嬰兒的救護車,左營分局獲悉後立即調查釐清,警查證依法舉發。

左營分局指出,有關民眾於網路社群反映,新生兒送醫途中遇自小客車未避讓救護車一案,經調查,本案發生於115年7月21日11時許,地點為左營區明誠二路與富國路口。警方雖未接獲相關報案,但主動調閱路口監視器及檢視網路流傳影片,發現前方寶獅跟特斯拉這二輛自小客車行經該路口時,適逢救護車鳴笛執行緊急救護勤務,惟二車駕駛人均未立即避讓,右方自小客車原地停留約10秒後始行讓道,而左方自小客車則未避讓,已影響救護車通行。
左營分局表示,二車駕駛人行為顯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規定,聞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左營分局說明,警方將通知二車駕駛人到案釐清,並以影像證據(救護車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該二車行車記錄器畫面)來衡量「反應時間」與「空間可行性」,有無不立即避讓或無法避讓事實,再據以認定,依《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12條1項15款,客觀不得已之行為可施以勸導,免於舉發;如本案有因客觀具體事實,出於不得已之行為,可免予舉發。
左營分局呼籲,駕駛人遇救護車、消防車、警車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鳴笛示警時,應立即依規定避讓,共同維護生命安全。
該影片曝光後引起網友正反兩極評價,有網友透露曾因為讓救護車而闖紅燈被開單後還得自己拍照舉證,代價太麻煩;但也有另一派網友認為本來就該讓救護車,擋救護車會被罰錢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