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塗豐駿/新北報導
藝人唐治平母親昨日被發現陳屍在淡水自家頂樓,今(4)日下午檢警與法醫在板橋殯儀館相驗遺體,但唐治平未到板殯,最後表妹到場因表妹不是直系血親,檢方與法醫無法開立死亡證明,遺體無法發還只能暫冰存;檢方要求唐治平須到地檢署報到,才能領取死亡證明將母親遺體發還領回處理後事,深夜近11時唐志平突現身派出所領取通知書。
下午5時許轄區淡水分局警方到唐治平住處找人但唐不在家,電話連繫唐治平表示「人在台北吃飯,回去再說」,下午近6時他又出現在淡水分局,詢問值班員警母親相驗結果,警方告知他檢察官要求他到士林地檢署報到,但必須先到住家轄區水碓派出所領取報到通知書,直至深夜近11時,唐治平才到派出所領取。
唐治平表示,「媽媽從來不會穿綠色衣服,所以第一時間認為那個人不是媽媽,員警給我看照片,我特別要確定,我要求要看臉部,但看起來不是我母親,所以做筆錄時我認為那不是我母親,因為我看到的那一具屍體,我感覺不是我母親,所以下午我有去警局問消息,剛剛吃完飯接到警方通知,所以現在來拿了一個文件,明天會去地檢署找檢察官。」
針對酗酒唐治平說,「中華民國法律有規定不能喝酒嗎?我現在坦白的說,我每天晚上有一瓶酒放在我的床頭,每天晚上自己獨酌,有犯法嗎?我在工作期間沒有抽菸沒有喝酒,但是有時候前一天晚上喝,第二天有一點酒氣,也許某些人比較敏感就開始傳,我工作時沒有喝酒,沒有讓人等我,我落魄是大家覺得我落魄,我偶爾坐在路邊抽個菸喝個酒有犯法嗎?但是就會被寫出來變成那個樣子。」
他最後強調,「第一、母親的事情我沒有任何反應,因為我要知道結果,第二、我這個人非常陽光正向,錢不是一切,我沒有落魄,如果有人覺得欠債是低三下四的,那是你們的看法,跟我沒有關係,我不是工作時跟大家都一樣,我高興抽菸、高興喝酒、高興落魄,那是我的自由,這是我最後的聲明。」
《中天關心您|請珍惜生命,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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