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太低級了!新北市新莊警方日前查獲一起金項鍊搶劫案,一名陳姓男子在臉書上貼文要「收購金項鍊」,誘得一名吳姓男子上勾交易,試戴吳男拿出的金項鍊後,陳男再以「要去車上拿錢付」為由,搭上同夥開來接應的車秒落跑,留下錯愕的賣家在後狂奔苦追。
陳男(紅圈處)試戴金項鍊後,同夥開車前來載他落跑。(圖/警方提供)
據新北市新莊警方表示,全案發生在112年02月12日深夜11時29分左右,地點在新北市新莊區中港一街上,當時一名吳姓男子到中港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在臉書上看見有人貼文要「收購金項鍊」,他於是跟一名陳姓男子(後查為23歲)相約面交。
陳男一開始先試戴金項鍊(紅圈處)。(圖/警方提供)
豈料陳男當下試戴金項鍊後,並未馬上從脖子上取下,見到一輛白色轎車駛近(後查為24歲李姓男子駕駛),便向吳男謊稱「要去車上拿錢付」,接著迅速坐上車落跑,吳男錯愕之下也來不及開自己的車,只能狂奔追上去,但只能眼睜睜看著陳男等人揚塵而去。
警方循線逮捕陳男(紅圈處)。(圖/警方提供)
警方獲報後調閱沿路監視器畫面及蒐集相關證據後,向新北地檢署往股聲請拘票,鎖定陳男身分,也查出犯案用的車輛是租的,最後於2月14日當天收網,警方先是在同日下午5時,分別拘提轎車承租人22歲吳男、當下負責開車的24歲李男、再繼續持新北地檢署核發的拘票,拘提主嫌陳男到案,另通知「介紹人」張男到案說明,警方偵詢一干嫌犯共4人後,依詐欺罪嫌將他們通通移請偵辦。
警方陸續逮捕4名嫌犯,偵訊後已移送法辦。(圖/警方提供)
警方也公布他們的犯案過程,先是24歲李男透過跟「介紹人」張男,以3萬元代價,利用22歲吳男的帳號租車,再開著車前往接應主嫌陳男,但陳男被偵訊時竟然對犯行矢口否認,頑劣的態度讓警方已建議檢察官向法官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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