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劭/綜合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台南地檢署聲請羈押關鍵人圓山國際開發董事長楊志強,但被台南地方法院以罪證不足請回。檢方提出抗告,稍早羈押庭結果出爐,法官裁定楊志強羈押禁見。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圖/取自Google Map)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正副議長賄選案,楊志強被懷疑是策反議員的關鍵人物,位於台南的公司遭專案人員搜出1只裝了800萬現金的保冰袋。
由於楊志強對金錢流向交代不清,辦案人員懷疑與賄款有關。
1月4日檢方以涉嫌賄選,且有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但法官以罪證不足將他請回。
對此,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補強證據提出抗告,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撤銷原裁定,轉交地院審理。稍早羈押庭結果出爐,法官裁定楊志強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