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公司董座曾志新殺害公司技術長梁男後自殘,昨中午出院接受警方偵訊,他坦承買刀預謀殺人,強調「就是要他死」,今(18)日下午台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羈押理由曝光。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曾志新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且因公司經營情況無法達成IPO預期,對公司其他主管與員工心生不滿,短期內有再對公司人涉犯殺人之虞,依目前資料無法判定曾嫌有其他共犯,且其犯下為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宣判亦非不可能。
台北地院表示,曾志新為避免遭受重刑,身為公司董座有可能為避免重刑左右公司其他股東或員工,足認有串證與滅證可能,考量為保全證據以及預防曾嫌再度殺人,因本案為殺人既遂案件受社會矚目,衡量應偏向公共利益維護,其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代替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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