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駕照別上路!累犯被抓「2.4萬元直接噴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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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駕照千萬別上路!屏東縣東港警分局今(12日)起執行「無照駕駛」專案取締行動,被發現違規上路者,最高可罰2萬4千元。

東港警分局今起執行「無照駕駛」專案取締行動。(圖/翻攝自臉書)

東港警方指出,為提高駕駛人對道路安全的重視,今天起展開「無照駕駛」專案取締行動,針對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註銷或吊扣者之違規態樣進行嚴格執法,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車,可處新臺幣1萬2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同條第2項規定如於5年內無照駕駛2次以上者,可直接處駕駛人2萬4千元罰鍰。

警方提醒民眾,切勿僥倖無照上路,家長及車輛所有人應善盡管理及教育責任,關心家中年輕人及高齡者活動,如有發現無照駕駛情形,應立即制止並教導正確觀念,避免無照上路,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維護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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