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房東張淑晶告不怕 拆房、轉租牟利又被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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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房東」張淑晶、黃鐸2014年起向范女承租中和的舊公寓,卻將廚房、衛浴拆除,改裝為套房對外出租,范女得知後提告討屋並獲勝訴,張、黃明知敗訴,為了賺取租金,2017年起又將套房出租給越南籍房客,偽填租賃契約日期,新北地檢署今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得利罪嫌將張等3人起訴。

2014年7月起,范女出租中和區3層樓的老公寓給黃鐸,雙方簽約10年租期,黃誆稱作為辦公室、倉庫及員工宿舍之用,不料出租後,卻逕自將1樓廚房、1至3樓衛浴、3樓陽台的外牆拆除,陽台也拆除改為室內使用,連外牆都被開挖數個門,改裝成多間套房及雅房出租,范女發現後阻止,黃仍不予理會、繼續施工。

更惡劣的事,黃最後只付了2月租金,范女多次催繳不成,決定終止租約,並提起遷讓房屋訴訟,法官判黃鐸返還該屋並賠償233萬餘元。

但張、黃兩人在返還房屋判決確定後,多次提起再審、第3人異議之訴,干擾房屋強制執行程序進行。

2017年間,張、黃又將套房出租給越南籍房客,見對方中文不好,竟偽填租賃契約日期為「2014年9月起至2018年9月」。

法院執行事務官到該屋強制執行時,張淑晶以黃鐸代理人身分到場,出示先前訂立的假日期租約,導致事務官誤以為租賃契約書自2014年9月、本案訴訟前起始,因此在執行筆錄上填寫「無法點交」,范女得知後憤而提告。

新北地檢署依據越南籍房客租賃契約、事務官證詞、新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函文等證物,認定張、黃及張姓友人等3人犯行,今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得利罪嫌將張等3人起訴。

中時 許哲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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