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藥摻奶茶「弄暈性感闆娘」!噁男「手動活塞」暢快繳械…一週後上癮再犯 下場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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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温振甫/綜合報導

台中市一名男子在汽車維修行打工,不過因長期覬覦老闆娘的美色,他發現闆娘每天都有泡奶茶的習慣,於是偷偷在她的奶茶裡加了超級迷藥,迷暈對方後便開始「手動活塞」,幾天後再次犯案,但這次卻被闆娘察覺,調閱監視器後氣到報警,台中地院日前審結,依藥劑強制猥褻罪、第二級毒品罪判處4年2月有期徒刑。

高雄一大學助理教授對女學生伸出狼爪。(示意圖/pexels)
一名資深員工對女老闆下藥。(示意圖/pexels)

判決書指出,楊姓男子字從2011年起就在臺中市某修配廠擔任汽車修理師傅,不過因長時間都是他與老闆娘獨處,某天觀察到老闆娘有固定泡奶茶喝的習慣,便心生歹念,在網站上購入一款名為「T2超強迷幻催眠液」的迷藥,偷偷地加入老闆娘的飲料內。

老闆娘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喝下,沒多久就昏睡在辦公室內,而楊男見狀便緩緩靠近對方,並從口袋裡拿起一條黑色絲襪,放在闆娘背上後再拿起嗅聞,大約過了30分鐘,他見到對方仍昏睡不醒,決定走到闆娘旁邊伸手觸摸她的胸部,最後脫下自己的褲子做出自慰的舉動。

大約過了一個禮拜,楊男再度拿出迷藥,不過這次是「強效藥劑」,以同樣的方式迷暈老闆娘,闆娘昏睡後,他擔憂對方會因為涉入過多迷藥而出狀況,當下便將整杯飲料倒掉並更換無摻入藥劑的奶茶,不過老闆醒來後驚覺有異,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就發現楊男舉止詭異,於是便報警提告。

台中地院審理此案,認為楊男為滿足自身性慾,在老闆娘飲品內摻入T2藥劑,以遂其對她為強制猥褻之犯行,以欺瞞方式使她施用第二級毒品的犯罪手段、犯罪動機、目的、所生危害,並考量楊男犯後態度、未與告訴人達成和解、賠償老闆娘所受損害,依藥劑強制猥褻罪、第二級毒品罪判處4年2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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