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北部某醫院去年5月發生1名剛出生女嬰遭燙傷事件,醫院吳姓護理師因為當時照顧不當,讓滾燙熱水把小女嬰全身4分之1的皮膚燙傷,屁股也大面積脫皮,心疼的母親一狀告上法院,士林地檢署偵結全案,今天(8日)將吳姓護理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女嬰當時遭燙傷畫面,令人看了相當心疼。(圖/翻攝臉書)
起訴書指出,去年5月19日上午10時15分,1位母親在北部某大型醫院生下女兒,因為自己確診,嬰兒出生沒多久就被帶開,她也住進隔離病房,但傍晚5時40分,41歲吳姓護理師在在新生兒隔離病房為女嬰洗澡時,沒有注意沐浴盆內的水溫,就直接將孩子放進去,女嬰被燙的嚎啕大哭,吳女才反應過來,趕緊把她抱出來,但為時已晚,女嬰合計全身4分之1面積的皮膚遭燙傷,計有雙側下肢、臀部及會陰部淺2度至深2度燒傷,才到這個世界上不過4個半小時,就遭逢如此嚴重的傷害,畫面令人看得是相當不忍。
女嬰母親當時泣訴事發經過。(圖/翻攝臉書)
傷心的女嬰母親將整件事情貼上網,引發網友一陣痛批,認為吳姓護理師的行為相當不當,女嬰母親也把吳姓護理師與院內的林姓醫師,以及曾姓護理長一起告上法院,曾姓護理長出庭時解釋,她於2022年1月申請退伍,同年5月1日請休假直到同年7月5日,因林醫師覺得她臨床護理經驗豐富,因此才加入有醫療團隊、告訴人等組成的LINE群組,在案發前後自己無實際參與女嬰醫療、照護,林姓醫師則向檢察官解釋,表示自己是在女嬰受傷後,才負責照顧,僅是女嬰的小兒科主治醫師,與吳姓護理師案發時的行為並無監督、指導及照護責任。
檢方審理後認定,林姓醫師與曾姓護理長,依據護理紀錄與病歷,認為2人的說詞可信,罪嫌不足,將2人不起訴處分,而吳姓護理師出庭時則坦承有疏失,檢方對此表示吳女雖坦承犯行,但身為護理師,應對新生兒有照護義務,從事幫新生兒洗澡的護理行為時,未注意適當調整澡盆內的水溫,造成女嬰受傷,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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