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2028總統大選提前出局? 劉世芳:定讞才不得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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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一審宣判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由於刑度超過10年,外界認為他恐無緣2028年總統大選。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27)日受訪時表示,依法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目前案件尚未定讞,若在下次正副總統登記參選前法院有不同判決,內政部仍會依相關規定辦理。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遭判17年。(資料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一審遭判17年。(資料圖/中天新聞)

北院判決指出,柯文哲貪污罪部分判刑13年、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刑2年及3年6月,背信罪判刑2年6月,合併應執行17年徒刑。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因此在一審判決的情況下,柯文哲參選2028總統恐面臨限制。

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圖/中天新聞)
內政部長劉世芳。(資料圖/中天新聞)

劉世芳今天赴立院備詢,會前受訪時表示,按照正副總統選罷法,貪汙治罪條例判決十年以上定讞後才是終身不得參選,但是目前為止這個還沒有發生。她指出,到下一次的總統、副總統要登記參選之前,如果法院有不同的判決,內政部會尊重法院的判決、決定,然後按照總統、副總統選舉辦法的相關規定來判定。

針對柯文哲律師指稱原本內政部都說容積獎勵合法,但經過約詢後居然做了180度的轉向,劉世芳回應,對於他的指控,律師的說法應該在法院或在地檢署裡面說清楚。她強調,內政部的官員不管是在函覆,或接受監察院約詢時,提出的立場都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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