潤寅詐貸案 「滅證軍師」辯只給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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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審理潤寅詐貸案,今天下午傳喚協助洗錢的千金楊宇晨的「小王」王威程,及涉嫌擔任「滅證軍師」的前法官黃呈熹律師等人,2人均否認犯罪,辯稱最初都不知道潤寅詐貸,直到結束營業後才知情,黃並強調只給予法律意見,「並沒有要淌渾水」。

檢方起訴指出,潤寅負責人楊文虎、王音之出境後,指示楊宇晨在台善後,王威程涉嫌協助楊宇晨存放600萬元贓款至銀行保險箱;楊文虎夫婦並支付1250萬元律師費,由黃呈熹指導潤寅員工洗錢、串證、滅證。

王威程表示,他和楊宇晨一起提領的款項,都是楊的私人積蓄,楊女曾提及家裡要破產,因母親拿她名義作擔保,接到很多催債電話及簡訊,但不知道潤寅詐貸一事,詐貸新聞7月在曝光,但他們早在5月就提錢,根本不是替潤寅洗錢。

王威程並說,他並不知道存入保險箱的實際金額,600萬元是調查官要他說的,聲請勘驗偵訊時光碟釐清此事。法官當庭裁准,諭知本月25日開庭時勘驗。

黃呈熹則說,起訴書所述與事實有很大出入,王音之去年4月找他當顧問,是要他幫忙找金主、與銀行協商延後清償貸款,1250萬元就是「包三審」的律師費,他當下告知一定要有擔保品或保證人,所以兩人後續在LINE上才會討論保證人契約一事,他當下根本不知道潤寅詐貸,否則LINE對話內容就不會是這樣。

黃呈熹強調,楊文虎、王音之根本沒有指示他協助洗錢、滅證,而是王的胞弟王振賢、潤寅帳房林奕如5月間到事務所找他,並告知有些文件不實,希望他幫忙渡過檢調偵查,因擔心「口無遮攔」的王音之說出去,想先安排夫婦倆離開,以便銷毀資料。

黃說,他後來有居中聯絡資訊公司來幫忙處理電腦,但沒有受誰指示,也沒有指示誰洗錢、滅證,他直到去年6月3日潤寅結束營運,與林奕如等人討論後才知悉詐貸一事,但也只是知道而已,並沒有打算淌這個渾水,只有給予一些法律意見。

中時 黃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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