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撿資源回收維生的60多歲林姓婦人,看見路邊機車上擺放2串衛生紙,因一時貪念擅自拿走,遭竊的李姓女子向警方報案後逮捕林婦,雙方在和解時,李女開口索討100倍賠償及10萬元「法律顧問費」,揚言「否則讓你關5年」,林婦不堪李女多次索討,對李女提告恐嚇取財,法院審理後,依恐嚇取財罪判處李女徒刑1年。
婦人偷拿放在機車旁的2串衛生紙。(圖/示意圖/取自pixabay)
判決指出,去年8月19日凌晨2時許,65歲林姓拾荒婦現李女家門口的機車旁放置兩串衛生紙(市價798元),便順手牽羊偷偷拿走,李女事後發現衛生紙不見急忙報警。李女和林婦相約於派出所外商談和解。李女獅子大開口索討100倍賠償及10萬元「法律顧問費」,共17萬9800元,否則不願和解,並嗆:「若不支付100倍罰款,絕不和解且不原諒妳、要讓妳被關5年。」
林婦迫於無奈只好全數支付,但事後越想越不對勁,決定對李女提告恐嚇取財。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女否認恐嚇林婦,但法官認為,李女要求對方賠償100倍,又出言恐嚇藉機貪取不法利益,已違背公序良俗且逾越常人得以容忍程度,因此依2個恐嚇取財罪判徒刑1年,並沒收17萬9800元的犯罪所得,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