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公務員讓女友懷孕而結婚,妻子一邊從事公司助理工作一邊養育小孩,但婚後不到2年,妻子竟遭遇2020年4月台鐵太魯閣號翻覆事故,身心持續復健未復元,公務員卻出軌年輕約聘女同事,外遇案鬧上法院判決出爐。
示意圖(圖/Pixbay)
新北地院判決指出,公務員與女同事長期過從甚密,去年6月11日、12日、14日竟開車載她去台北市內湖區碧山巖、新北市板橋區福州藝術河濱公園、新北市貢寮三貂角燈塔等地出遊約會。
約會過程中,兩人牽手、十指交扣、互相依偎擁抱、擁吻、上下撫摸身體,並於第3次出遊共同入住宜蘭溫泉民宿,全遭公務員正宮妻子蒐證。
正宮還發現,丈夫與女同事一同使用情侶專屬一對一私密聊天App「Between」,女同事曾選購每日一錠男性綜合維他命,正宮加以質問,丈夫索性不再掩飾,將其與女同事合照設為手機、智慧手錶桌面,並在去年9月離婚。
公務員前妻事後提告小三侵害配偶權,強調她遭逢太魯閣號翻車,還要撫養幼子,小三仍恣意侵害她破壞她家庭,造成她巨大精神痛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小三辯稱,不知道男方已婚,至於正宮遭逢太魯閣翻車則與她無關,請求判決免賠。
法官審酌,公務員與小三出遊有錄影為證,另外小三曾傳訊問:「不管你老婆有沒有放過你都一樣嗎?」可見交往時明知男方是已婚,認定確有侵害配偶權行為,判決賠償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