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氣逐漸變熱,夏天是飲冰品的消費高峰,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為維護消費者食用飲冰品的衛生安全及品質,自今年4月下旬起抽驗散裝飲冰品配料,第2波共計抽驗111件(包括40件冰品、18件食用冰塊、37件飲料、8件熟配料及8件配料),檢驗結果9件不符合規定。
此次抽驗95件飲冰品(包含冰品、食用冰塊、飲料)及8件熟配料,依類別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沙門氏菌、腸桿菌科、大腸桿菌、大腸桿菌O157:H7、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及香豆素,其中25件飲冰品初抽結果不符規定,經通知業者限期改善,複抽結果仍有7件產品不符規定,針對不符規定業者,臺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同法第48條第8款之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不符合規定店家及品項包括黑丸嫩仙草古亭店的四季青茶(含冰塊)、珍煮丹江南店的橙香鮮茶(原汁含冰)、崑成商行(酷加飲品)的魔法水晶、烈奶茶忠孝復興店的金麥文火烏龍(含冰)、武林茶信義永吉店的武林茶原味寒天水、杏玥冰坊的紅豆牛奶冰(不含配料)、橫濱牛排南京微風店的香草霜淇淋、覺旅咖啡陽光店的巧克力香蕉冰沙、馬祖奶茶文山木新店的馬祖奶茶(不含冰塊不含配料)9間店產品不符規定。
另抽驗8件配料(粉圓、水晶、椰果、地瓜圓…等),視產品性質檢驗防腐劑、著色劑及過氧化氫,結果2件水晶產品檢出防腐劑,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要求業者下架案內不符規定產品不得販售並移請產品來源轄管衛生局依權責辦理。
臺北市衛生局表示,腸桿菌科被用來作為監測水、飲冰品及食品衛生指標之一,或是製程有無衛生缺失的重要指標之一。如超過標準,即表示在製作過程當中的衛生狀況、食材、器具及包裝過程可能遭受污染,或工作人員的個人衛生狀況不佳所造成,至於常溫保存更是微生物繁殖的最佳環境,過高的腸桿菌科會進而影響飲冰品品質並縮短其保存期限。
臺北市衛生局提醒業者應重視製作過程、環境衛生及自主管理情形,包括產品品質衛生、人員衛生等,從業人員應重視個人衛生做好定期體檢,注重手部清潔消毒,若有傷口則需妥適包紮處理,並戴上不透水手套。注意冰箱儲存溫度管控,食材適量準備,未使用者適時冰存;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等衛生自主管理工作,以確保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