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在3日晚間,一共查獲3件酒駕案。(圖/大安分局提供)
平均1小時抓到1名機車酒駕仔!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在3日晚間,先是在凌晨1時許逮獲一名林姓男子酒駕,同仁前來支援處理時在路上,又攔查到一名余姓男子酒駕,後座沒喝酒的友人也一併「連坐」處罰,至清晨4時再逮捕一名酒駕騎人行道的吳姓女子,整晚取締酒駕成果豐碩。
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在3日晚間,一共查獲3件酒駕案。(圖/大安分局提供)
據警方資料,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員高志文、莊仲瑋於111年10月3日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和平東路3段上發現一名林姓男子騎乘輕機左右搖晃,便上前攔查,一查之下果然酒駕,酒測值高達0.48毫克。
當2名警員告知完林男法律上權利,正準備帶回派出所時,前來支援的警員田威、葉顯恩、林政佑又有斬獲,在途中攔查到一名同樣騎車歪歪扭扭的余姓男子,酒測值比林男更高,達0.56毫克,而讓余男載的乘客也一併「連坐」,依《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將面臨新臺幣6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大安分局瑞安派出所在3日晚間,一共查獲3件酒駕案。(圖/大安分局提供)
凌晨4時許,瑞安所警員莊久德與王韋翔在和平東路3段上,攔到一名喝茫的吳姓女子竟然直接騎上人行道,酒測值達0.46毫克,整晚3起酒駕案的3位危險駕駛,除了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外,也都將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及吊扣或吊銷駕照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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