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真/綜合報導
一名前林姓足球國手,在新北市某國小擔任足球教練時,因和已婚學生家長莊女交往並發生關係,還在臉書上發文嗆莊女丈夫,「原諒你是上帝的事,我能做的就是送你去見上帝」,人夫因此對林男提告,林男除了須賠償人夫30萬元之外,事後任教國小又開教評會決議不續聘林男,且1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林男不服對國小提出行政訴訟,還要求300萬元賠償,台北行政法院認為林男與已婚家長不當交往、還恐嚇對方丈夫,認為學校處分合理,判林男敗訴。

林男主張,他自小就培養足球專長,一路就讀足球名校,更成為國家隊選手,並透過正式管道取得教師資格,但任職國小不正當程序「不續聘」讓他無法繼續一展長才,身心受創,且他當時正就讀研究所在職進修,被解聘之後也因不符合在職身分而失去學籍,進而損失30多萬元的學費及身心受創。
林男更稱,他2018年時有論及婚嫁的女友,加上父母年事已高,想利用結婚符合教師徵選介聘方法取得高額積分,調回家鄉照顧父母,但因不續聘導致他無法順利回鄉,只得暫留北部,每個月還要多花近14000的租屋費用,至今累計已付80多萬。而林男也因此事無法用教育專長謀生,只能四處打工兼職、跑外送,偶爾兼任足球賽裁判,這些錢還要支付生活開銷、孝親費、保險費及各項貸款等,導致他經濟壓力大增,身心受創,因此總共向校方要求賠償300萬元。
法院調查後發現,林男在任教期間,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間與已婚學生家長發生婚外情,甚至還在臉書上開嗆莊女丈夫「原諒你是上帝的事,我能做的就是送你去見上帝」、「日久見人心,狐狸尾巴總會露出來的」,遭對方提告求償,法院也判林男需賠償30萬。之後也遭學校決議不續聘,且1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雖然林男稱適任與否應與工作表現有關,但為人師表卻與學生家長交往,之後又公開恐嚇莊女丈夫,嚴重違反教師倫理規範,戕害教師形象。法官認為該國小對林男的處分符合比例原則與教師法,林男沒有請求賠償的正當性,故判林男敗訴,維持原處分並駁回求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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