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議長賄選10人一審無罪 黃揚明曝:若全定讞郭再欽6人可國賠百萬全民買單

分享:
0:00
volume_up

記者林保宏/綜合報導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日前台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包括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都宣判無罪,引發各界熱議。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揚明點出,這當中包括郭再欽等6人曾遭裁定羈押,倘若未來無罪定讞,這6人加起來至少可獲得國賠100萬以上,屆時這筆費用將由全民買單。

台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日前一審判決,包括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10人均獲判無罪。(資料照/中天新聞)

台南檢方依期約賄賂及妨害選舉未遂等罪嫌起訴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市議員黃麗招、李文俊、李鎮國及妻子高玫仙、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台南市無黨團結聯盟顧問楊志強、台南市政府地政局約用人員黃怡萍,不過日前台南地院一審宣判,10人均獲判無罪。

無罪判決一出,引發在野黨一陣譁然。黃揚明昨(30)日也在臉書發文表達看法。對於這10名被告一審獲判無罪,南檢也表態會再提起上訴,這10名被告中,包括郭再欽、林士傑、楊志強、李文俊、黃怡萍、黃麗招等6人均曾被檢方聲押並經法院裁定羈押。

黃揚明續指,其中郭再欽曾被羈押60天最久,其他5人也都有被收押50幾天,倘若之後經過各級審判,最終這6人仍無罪定讞,那依照《刑事補償法》規定,這些人可以向每收押一天都可以請求3千元至5千元的國家賠償。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指出若是最後這些人都無罪定讞加起來恐將獲得國賠百萬元以上。(資料照/中天新聞)

這也就代表說,若是郭再欽無罪定讞,國家至少要賠償他3千元乘以60天,加起來共18萬元新台幣的刑事補償金;若是加上林士傑、楊志強、李文俊、黃怡萍、黃麗招這5位,賠償金額恐至少達到100萬元。最後黃揚明直言,「當然,這些都是全民埋單」。

留言衝人氣 52則留言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