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大老、台糖公司前董事長吳乃仁因積欠台糖1.7億元,遭台中地院於6月11日裁定管收,解送台中看守所。但在吳乃仁提起抗告期間,因債權人台糖主動撤回管收聲請,台中地院已於6月22日釋放吳乃仁,前後在看守所僅遭管收12天。

本案是台糖公司於2012年提告,向吳乃仁、春龍開發公司等同案被告求償共1億1796萬餘元涉及台糖售地弊案衍生的債務。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於2018年9月判決台糖全部勝訴,最高法院於2020年2月駁回上訴確定,並從2010年6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利率5%計息。經逾14.5年計息,扣除已討回3900萬元,吳乃仁尚欠台糖約1.7億元。
據法院裁定書,台糖多次聲請強制執行吳乃仁及春龍開發公司等債務人名下財產,其中吳乃仁個人部分僅執行約750萬元。面對強制執行成效不彰,台糖遂向台中地院聲請對吳乃仁管收。
台中地院裁定准予管收,卻爆出拘提撲空事件。吳乃仁後委任律師向法院表示願意到院接受訊問,並於6月11日上午到院,並稱是患有帕金森無法自理,在子女住處才會拘提不到,經法官訊問後遭解送至台中看守所附設管收所。
吳乃仁不服裁定提起抗告,全案送台中高分院二審期間,債權人台糖公司主動撤回管收聲請。台中地院因此准予釋放,台中看守所於6月22日收到法院釋票後,當天下午依法放人。台中地院表示,後續將視債權人台糖主張,經陳報法院後,再由承辦法官處理,全案仍可依法提起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