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一名補習班狼師對4名女國中生伸出狼爪次數高達115次,補習班竟還稱他是台大高材生企圖卸責,最後狼師遭判刑6年8月,與補習班須共同賠償被害人。

判決書指出,狼師林姓男子(30歲)在基隆一間補習班擔任數學、自然等科目教師,林男於2022年2月至2023年4月間,利用上課或自習時間以藉故討論學科成績為由,單獨帶女學生至茶水間或教室談話,並趁機撫摸其腰部及胸部下緣等私密部位,甚至從背後環抱摸捏其腋下及胸部。
2名受害女學生鼓起勇氣向學校老師通報後,經由學校性平會啟動調查並通知被害家長,全案進入司法程序才於2023年4、5月間曝光,調查指出一名年僅14歲的受害女學生遭到侵犯次數超過100次,即使出言拒絕制止警告仍遭該名狼師不斷侵犯。
案件審理過程中林男矢口否認犯行,還反過來指控被害女學生「生活不單純」,補習班方面則以林男是「台大財金系畢業高材生」、「在台大證券研究社擔任講師」等背景為由,強調其品學兼優、教學認真,主張已盡到監督義務。
被害人家長對林男及補習班提出民事訴訟,認為林男於案件審理期間多次詆毀汙衊被害人,並稱補習班就是林男父親開設,老師就是林母、林男高中同學等4人,均為親友關係,難有監督阻止犯行可能,且案發後才在茶水間加裝監視器,可見管理確有疏漏,要求連帶賠償被害人女學生80萬元、父、母各40萬元。
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認定林男犯下22個權勢猥褻罪及93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罪,分別判處3年8月及3年徒刑;民事部分法官認定補習班對林男明顯未盡監督義務,判決補習班須與林男共同賠償其中一名受害女學生60萬元,並各別賠償其父母各1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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