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去年出現一名「撒釘怪客」騎機車到處撒鐵釘,最後遭警方查獲送辦強制送醫,檢方依法起訴,全案近日判決出爐,男子遭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

檢警調查,嫌犯陳姓男子(53歲)去年底在高雄市林園、小港區路上隨機撒放鐵釘,導致多輛車輛爆胎,經市議員揭露高雄出現「撒釘怪客」,轄區林園分局警方遂立案偵辦,查出陳男身分迅速將他查緝到案,陳男遭逮時腰間還掛著一整杯鐵釘及玻璃瓶。
警方進一步查出,陳男不僅在林園區犯案,他更於同年4月29日、5月3日及5月7日晚間,在小港區中山四路、民益路口南下慢車道,騎乘機車朝快車道投擲玻璃瓶,行徑相當怪異,陳男落網後供稱覺得有人在跟蹤他,才會做出這些行為,訊後將他依法送辦。
檢方複訊後依妨害往來公眾安全罪及強制罪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院裁定無保請回,由於陳男持續出現脫序行為,林園警分局會同消防局及衛生所將其強制送醫治療。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考量陳男均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尚可,最後判刑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