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死剴剴惡保母姊妹二審開庭!法官認有逃亡之虞 裁定續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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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1歲男童「剴剴」致死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案件進入二審階段。台灣高等法院今日下午召開接押庭,審理雙方上訴案件。法官考量兩名被告有家屬居住海外,認定具有高度逃亡風險,裁定繼續羈押。一審中,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則被判處18年有期徒刑。

虐待1歲男童「剴剴」致死的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圖/報系資料照)

根據起訴內容,2023年9月起,1歲男童剴剴透過兒福聯盟安排,由專業保母劉彩萱負責全日照護,每日酬勞1000元。然而劉彩萱非但未善盡照護責任,反而對剴剴施以百般凌虐。其妹劉若琳同樣涉案,不僅用指甲刮傷剴剴頸部,對虐童行為更是冷眼旁觀。直到同年12月24日凌晨,劉彩萱發現剴剴失去意識送醫,但為時已晚。

法醫鑑定結果令人震驚,剴剴全身共有42處新舊傷痕,連生殖器官都遭受傷害,身體瘦成皮包骨並有嚴重骨折。台大醫師表示這是「教科書等級的蓄意傷害」,從未見過如此嚴重的人為暴力案例。一審法官認定劉彩萱身為合格保母卻「以虐取樂」,劉若琳雖非主要照顧者但附和犯行,兩人犯後態度不佳且未與家屬和解。

在今日的二審接押庭上,劉彩萱律師為當事人辯護,聲稱剴剴頭部及生殖器傷勢並非其當事人所為,並質疑一審國民法官審判程序存在重大瑕疵。劉若琳律師則做無罪答辯。然而法官最終仍以兩人有海外家屬、逃亡風險過高為由,裁定繼續羈押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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