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處理車禍途中撞車 酒測超標記2大過免職、巡邏車慘遭拔牌2年

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交通警察大隊中壢中隊林姓員警昨天(10日)駕駛巡邏車處理交通事故,不慎追撞另一輛轎車,雖然沒有人受傷,不過轄區員警到場酒測,林姓員警酒測值竟高達0.69mg/l,被移送法辦、記2大過免職。

桃園中壢分局林姓員警值勤時撞車,酒測值嚴重超標,被記2大過免職。(圖/翻攝Google Map)

警方調查,林姓員警前天輪休在家中喝酒,一夜宿醉酒意還沒消退,隔天一大早6點騎車上班,8點多接獲市區發生車禍,林員駕駛巡邏車前往處理,行經中豐北路一段與興南路口,車子不明原因失控,衝撞劉姓男子駕駛的轎車。

轄區員警到場發現肇事駕駛竟是自己同事,依規定實施酒測,劉男酒測值為零,林員酒測竟高達0.69mg/l,嚴重超標,警方訊後林依公共危險罪嫌將林員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中壢分局依規定召開考紀會議裁處。

警方加強取締酒駕,竟然有員警知法犯法,在執勤中酒駕肇事。(圖/資料照片)

今天晚上召開考紀會議後,中壢分局將林員記2大過免職,直屬主管記過2次調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記過1次、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各申誡2次。

今年6月30日起新法上路,查獲駕駛人酒駕酒精濃度達0.15mg/L違規標準以上,警方將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吊扣2年,車輛不得行駛於道路上,由於林姓員警酒駕時開的是巡邏車,因此巡邏車牌照依規定被卸除。對此中壢分局回應,未來會申請歸責於實際駕駛人,恢復警車使用。

中壢分局強調,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應比一般大眾更要有守法觀念,將持續落實防制員警酒後駕車,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相關懲處暨權益損失情形,使同仁知所警惕,避免酒駕行為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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