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名30歲的吳姓男子,5月底因酒後駕車遭警攔查,經向警求情無效,見笑轉生氣,對員警辱罵「你叫我吹三小」等語並拒測,自恃錢多拿出大把鈔票灑向員警,辱罵「他媽的」,當場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經法院簡易判決,吳男被判有期徒刑8個月,若選擇易科罰金,須以2000元折算一日, 即需繳交近50萬元罰金,讓男子悔不當初。
台中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員警,今年年5月24日凌晨4時40分許行經南屯區大觀路與大富路口,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行車態樣不穩,經攔查發現駕駛人30歲吳男下車時渾身酒味,一直求情請員警放他一馬,一直求情說「不想在裡面過一天,拍謝,是他的錯」還現場攔下計程車欲請司機代駕,但吳男喝酒駕車已是事實,為時已晚。
當員警拿出酒測器檢知器測試有酒精反應時,吳男突然發狂,對員警咆哮,並辱罵「你叫我吹三小」,接著還掏出約10張千元大鈔灑向員警並罵「他媽的」員警當場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過程中因吳男抗拒,造成員警手持的檢知器斷裂以及手腳多處挫傷。後經醫院抽血,驗出酒測值達0.95mg/L,全案依觸犯侮辱公務員罪、損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物品罪及公共危險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案經法院簡易判決,各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判決書也指出如易科罰金,須以新台幣2000元折算一日,也就是若選擇易科罰金,需繳交近50萬元罰金,吳男一時口舌之快,最終換來荷包大失血。
中時 黃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