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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國保生育給付僅限保險期間才可申請,不過,衛福部近日函釋,國民年金保險被保險人只要在加保有效期間懷孕,於退保後1年內也可領,最高可領將近4萬元補助。
勞保局表示,依規定,被保險人要加保280天後才能領取生育給付,但有些年輕勞工於加保勞保滿天數前分娩,造成他們無法領勞保生育給付,而國民年金僅限保險期間才能領取相關給付。
對此,衛福部近日發函釋,表示只要於加保有效期間內懷孕,退保後1年也可以領取國保生育給付,依國民年金法規定,國保生育給付按月投保金額一次發兩個月,共計3萬9522元。雙胞胎以上,並按比例增給。勞保局指出,本次函釋放寬,將主動比對重新審核,預估有300人受惠。
此外,勞保局提醒,若是符合規定卻未還提出申請的民眾,請注意生育給付有5年求權時效,可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內政部戶政司一站式服務及書面等管道,向勞保局申請,維護自身給付權益。
國保生育給付實施辦法,詳情可前往勞動部官網查詢:https://www.bli.gov.tw/00169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