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板橋「一夫の鍋」豬肉產地標示不實!新北衛生局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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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衛生局查核餐飲店家使用豬肉標示,自8日至11日共計查核31家,1家火鍋店豬肉原產地應為加拿大及丹麥,卻標示台灣,涉產地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稽查。(圖/新北衛生局)

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楊舒秦表示,針對本次違規餐飲店家相關資訊及違規樣態如附件,衛生局將持續於各場域查核,並於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node=204818)公告相關訊息。

豬肉原料產地標示不合格。(圖/新北衛生局)

楊舒秦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主動揭露正確資訊讓消費者安心自由選購,若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依違反同法第28條第1項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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