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京華城弊案,辦案進度屢被特定媒體搶先披露,引發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對此,監察委員高涌誠今(10日)受訪指出,他曾做過調查報告,有知名案件媽媽嘴及前總統馬英九的三中案,就當時調查結果,監委認為北檢確有洩密的狀況,但檢警調跟媒體確實有共生關係,甚至檢警調多少需要透過媒體帶風向去辦案。
「偵查不公開」明訂於刑事訴訟法與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但過去長期以來,檢方偵重大刑事的辦案進度、案情,經常遭媒體搶先揭露而遭人詬病,民眾對司法信任度也常因此變低。
監察委員高涌誠今天接受主持人黃光芹的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對於主持人詢問「違反偵查不公開」一事,高涌誠作出回應。
高涌誠表示,事實上他做過兩個調查報告,其中包含7、8個案件,有知名案件媽媽嘴及前總統馬英九的三中案,就當時調查的結果,監察委員認為北檢確有洩密的狀況。
高涌誠指出,在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後,偵查不公開被列為重點,司法院就因應修了《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但在法制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因為司法院不管偵查,卻要由司法院訂定相關辦法,實務上會有隔閡,作業辦法會有不妥當或可以更精進部分,他才會不斷用調查報告盯著檢警調的作業,希望能做到不要全部公開。
高涌誠說,他研究這個議題20多年,這個議題確實有難處,檢警調與媒體彼此有共生關係,對彼此有需求,甚至檢警調多少需要透過媒體帶風向去辦案。
高涌誠強調,他不是要苛責媒體或檢警調,因為這是訴訟制度使然,在現行偵查制度下,一定會出現檢警調與媒體有共生關係的狀態。
對於媽媽嘴負責人呂炳宏案,高涌誠表示,以監察院的立場,的確認為檢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形,尤其警方的辦案進度,媒體都知道,當時監院就曾約詢檢察官、警察,但一樣都沒辦法查到是誰洩密出去。
高涌誠說明,我國的偵查體制偏向早期偵查,必須先強制處分再搜集證據;但晚期偵查,應該是前面是鴨子划水,代表是證據搜集到差不多了才會強制處分,補強有可能缺失的地方,可是我國常是強制處分走在前,多多少少會有「押人取供」的問題,若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偵查體制變革需要全民共識。
高涌誠認為,民眾常會稱主流電子媒體是「三機」新聞,包含行車記錄器、監視器及秘錄器,很多很明顯畫面只有偵查機關才會有,最後卻在媒體上出現,就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問題。
他舉例,新店曾發生隨機殺人案,有位無辜男士坐在機車上,但因附近座車有夫妻在吵架,結果車上的男子就下車殺人,事發畫面在網路上流傳,畫面明顯是來自行車記錄器,「這一定是證據」,不是媒體去拜託里長就能取得,尤其偵查中的案子,所有證物一定是扣起來,所以該情形一定是警察洩露。
高涌誠再舉例,同樣情形也發生在日前有轎車衝撞基隆派出所,行車記錄器的畫面也在外流傳,該畫面是涉及犯罪手法,絕對不會符合偵查公開的例外。警政署最後也同意是警方洩漏,但結論都是找不到是誰洩密,所以監察院也只能糾正,並建議警政單位找到人要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