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11月起開徵,繳納期至12月1日。財政部28日指出,因今年未調整公告地價,地價稅按2024年申報地價計徵,全國地價稅開徵戶數924萬戶、稅額986億元,較前一年開徵戶數增加12萬戶、成長1.34%,稅額減少4億元、0.42%。

財政部說明,地價稅戶數較前一年增加,但稅額卻不增反減,主要是納稅義務人土地所有權變動及使用情形變更,民眾如未新取得或移轉土地,且使用情形不變,則應納地價稅額應與去年相同。
114年地價稅課稅所屬期間為1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並以8月31日土地登記簿所記載的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財政部說明,地價稅的課徵是採縣市總歸戶制,因此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的地價稅會合併地價總額課徵,地方稅稽徵機關僅會寄發1張繳款書。
至於所有土地如果分別位於2個直轄市或縣(市)以上,將分別收到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寄發的繳款書。
財政部強調,今年繳款書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於10月下旬陸續寄發,納稅義務人若稅額有疑義,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洽詢或申請更正,若於10月底仍未收到繳款書,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補發。
財政部表示,已辦理與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約定以存款帳戶轉帳繳稅的納稅義務人,應於12月1日前在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如果逾期繳納,每逾3日將按滯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
至於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地方稅稽徵機關會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
但納稅義務人如受美國對等關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可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免計利息,延期最多1年,分期最多36期。(工商時報/ 傅沁怡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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