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起就是中秋節3天連假,每逢這時候有不少民眾會安排烤肉活動,但結束後往往會製造垃圾,而超市購買的肉類鮮食常用保麗龍盤裝,大眾常搞不清楚保麗龍盤應該回收還是丟垃圾。對此,環境部表示,保麗龍必須回收,若未按照規定分類最重可罰6000元。
有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批踢踢實業坊》發文詢問,在全聯或其他賣場買了肉類等鮮食,通常都是用保麗龍盤裝再裹上一層保鮮膜,買回家料理後保麗龍盤應該如何處理。底下引起不少人回應,「上次去垃圾站丟回收,對方叫我丟垃圾車」、「記得要回收,拿給回收車人員吧」。
其實環境部早在多年前就曾透過官方臉書給正確處理方式,保麗龍不但可以回收,更要好好回收才行。保麗龍是已發泡的聚苯乙烯,分類屬於6號塑膠,常被用來製作免洗餐具或包裝緩衝材料,但也因為保麗龍不易被分解,所以一定得回收,避免破壞環境。

萬一民眾沒有按照規定將保麗龍確實分類,經稽查發現,依《廢棄物清理法》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除此之外,環保組織RE-THINK重新思考也在《回收大百科》網站指出,購買大型家電和鮮食常見保麗龍包裝,只要清理乾淨、沒有髒污就是可以回收再利用的資源,甚至再生價值還很高,民眾回收前只要做好清潔,再交付資源回收車即可。(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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