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正邦/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潘姓退休員警跟鄰居發生衝突,他指控文山派出所藉故拒絕受理報案,直到他向督察室投訴才通知他做筆錄,鳳山分局懲處出爐,承辦員警劣蹟一次,值班幹部申誡一次。
退休的潘姓員警說,16日上午他跟隔壁鄰居發生口角,對方拿畚斗連續朝他的頭猛打數十下,導致他下顎被打傷流血,雙手也被打到瘀青,氣得拿驗傷單到鳳山分局文山派出所提告。
一名黃姓警員藉故拒絕受理報案,要他回家等通知,等到晚上8點,還未接到通知。潘男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督察室投訴,才有3名員警到他家要他隔天找同一名員警製作筆錄。潘姓退休員警質疑,難道沒有其他員警可以及時處理嗎?「這根本就是吃案」。
今天(22日)鳳山分局懲處出爐,承辦員警予以劣蹟。值班幹部未掌握所內狀況,未主動協助受理報案,予以申誡。雖然鳳山分局強調潘姓民眾報案時,值班員警正在接聽電話、備勤的黃姓員警正在受理詐欺案、接續處理侵佔案,有請潘男在所內等候,潘男不願等候先行離去,之後撥打多通電話聯繫他都沒接通,晚上才會請巡邏員警到潘住處,通知他到所完成報案程序。對於鳳山分局懲處,潘姓退休員警認為:「就是記一支不關痛養的劣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