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福隆帆船俱樂部執行長詹志堅8月間酒後駕駛快艇撞傷男童,事後家長指控警方吃案,而詹也被爆曾是「黃國昌樁腳」。警方表示,均依法處理、未包庇。
根據《鏡週刊》報導,A小姐全家上月到東北角遊玩,結果一艘後方拖著帆船的快艇,突然加速直直朝她們駛去,還害兒子受傷還差點被快艇輾過,後來上前理論時,還出現10多人圍住A小姐的丈夫嗆聲:「賠錢而已嘛!不然你要怎樣?信不信我會打死你!」
報導指出,後來前往報案時A小姐丈夫要求酒測,警方拖了10分鐘才執行,測出詹志堅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06毫克,已明顯涉犯公共危險罪!」而且還酒後肇事。
報導說,更誇張的是,A小姐報完案準備離開時,看到副所長與詹志堅等人有說有笑,A小姐認為,警方明顯偏袒詹志堅,處理過程完全未顧及被害人權益,他們報案後沒拿到三聯單,且詹酒駕肇事,警方卻未依法移送,涉嫌吃案!
而福隆帆船俱樂部執行長詹志堅輕時曾是國手,2016年黃國昌參選立委時,詹曾拍影片助選,著黃出海及淨灘,可算是黃的樁腳。
新北市警局瑞芳分局表示,福隆帆船俱樂部執行長詹志堅酒測值未達0.25,不到公共危險罪移送標準,但警方已依傷害及毀損罪嫌將他移送地檢署偵辦,並未吃案,另外包庇部分因為報案人情緒激動,所以才會將2人分開不同位置,並不是有說有笑,而警員未即時開報案單的部分,將依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