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媽要我小聲一點!她收海量鹹濕訊息主角竟是老媽 母女同被惡男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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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奕廷/綜合報導

有誇張到!台北日前發生一起騷擾事件,有名男子把鹹濕、誹謗訊息的字條,掛在大馬路旁樹上,騷擾的對象是跟他有糾紛的女子,後來連女方的女兒都收到鹹濕訊息。

一名男子傳鹹濕訊息給有糾紛女子的女兒。(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據判決書資料,嫌犯是住台北的洪姓男子,全案始於去年(2022年)11月28日,案發地在新北市八里區某路口,當天洪男把上疑似寫有高女姓名,又寫有「借錢給妳,向妳討錢,報警,告我妨害性自主強姦罪,不實指控」、「我若有強姦,妳還會三天兩頭跑去我家和我做O」、「常常利用上班時間約我車震」等文字的布條放在該處,高女把布條取下後,洪男又找來一名李姓男子一起再把這些布條掛回去。

而掛布條事件後,過沒幾天到了12月,洪男竟轉而騷擾高女的女兒,竟在女孩的臉書上留言:「叫床聲太大,吵到妳,讓妳無法入眠外出」、「特此向妳對不起,事後妳媽媽要我以後小聲一點」、「那個晚上是您媽媽,她利用我熟睡時,X著我的小O」、「高女要我向我的小孩借錢給妳繳學費,我才叫小孩匯10萬元到妳帳戶」。

高女見女兒也慘被騷擾憤而提告,指控對方為了向她討錢,竟然傳播散布不實事項,損害她的名譽,法官審酌相關證據,認為洪男與高女的金錢糾紛與感情有相關,而高女未必事先就知道洪男匯款給她女兒,雙方為了金錢而興訟,或與之發生關係等「應認為不實」。

士林地院法官認定,被告之一洪男在公眾來往道路旁懸掛布條,更在原告女兒的臉書惡意發布貼文,影響深遠,即便2名被告(另一位為幫掛布條的李男)犯後均坦承犯行,但未能與原告達成和解,最後依2個散布文字誹謗罪,判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的李男30日拘役,可易科罰金,至於洪男背叛的罪刑則較重些,得被拘役50天、外加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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