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龍斌提「衛福部停止高端EUA」 律師力挺:確實該向人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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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昭亦 / 綜合報導

有關高端疫苗通過EUA一事,台北市前市長郝龍斌認為衛福部給予高端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UA)的過程並不符程序正義與疫苗安全要求,於是向行政法院提出訴願,要求衛福部停止高端EUA。對此,行政法權威律師林石猛表示,郝龍斌必須先確立提起此訴訟的請求權基礎,以及應先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否則很容易就被行政法院駁回,而律師林智群則表示除非高端的EUA授權之程序不合法,否則行政法院應不會去干涉行政裁量權。

郝龍斌表示自己對高端疫苗獲得EUA的程序存疑(圖/翻攝自郝龍斌臉書)

根據行政法權威律師林石猛表示,因現在的疫苗數明顯不足,如果最後沒有其他疫苗打,只能打高端,雖然已經通過第二期,也許安全無誤,但打到人體身上到底有沒有效果仍然是未知,高端疫苗究竟能不能獲國際認證也不曉得,因此郝龍斌或許可以聲請人的身體健康為由,在此訴願及行政訴訟中稱自己是法律上利害關係人。

並再以大法官釋字第785號解釋中的「人民健康權」作為請求權之基礎,指出國家對人民身心健康本來就需要負一定照顧義務,不僅有排除對健康不法侵害的消極面向,也有負一定照顧義務的積極面向。

對此,林石猛表示,高端疫苗的緊急使用授權(EUA)是一種行政處分,行政處分相當於授意處分,只要老百姓有任何質疑,行政機關對程序內容的合法性都要負舉證責任,也就是衛福部有責任向國人闡明高端疫苗EUA的授權程序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序正義。

林石猛接著舉例,高端疫苗的審查委員中有多票是附條件同意授權,也就是高端需要符合這些條件才可以拿到EUA,然而高端的EUA在最後卻是沒有附條件的行政處分,對其發放EUA標準極其寬鬆,因而導致外界質疑審查過程如此未公開,是否存在黑箱作業之可能,同時再加上高端的生產程序或標準有無按照國際標準,就算它現在已經先通過第二期證明安全性無虞,但依舊無法佐證它有效,這些都是衛福部需要向國人釋疑的地方。

針對此事,律師林智群有著不一樣的看法,他認為,雖然國內疫苗量仍不足,但還是有讓國人選擇的機會,如果郝龍斌覺得高端疫苗是有問題的,他可以選擇不打高端,所以他和林石猛的想法不同,認為郝龍斌並不算是法律上利害關係人。

林智群認為全世界的新冠肺炎疫苗都是緊急授權使用,並非只有國內的高端疫苗,以目前病毒的擴散和全球對疫苗的需求來說,國產疫苗是勢在必行之路,除非高端的EUA授權程序的確不合法,否則他認為司法權不會干涉行政裁量權,如果可以動輒用訴願或行政訴訟去干預國家行政事宜的話,那國家決策將會混雜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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