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曾2度涉賄桃園地檢署都簽結 凌濤向「他」喊話:有必要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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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疑涉貪,以1200萬交保,其實鄭文燦早在2017年就涉及收賄案,只是桃園地檢署2度簽結。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凌濤質疑,前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其任內有無2度簽結?是否知道案情?王後來還擔任調查局長,所以有必要說清楚。

王俊力曾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圖/中天新聞)

鄭文燦2017年就曾涉及收賄案,外界質疑當年檢調已握有證據,為何不偵辦,桃園地檢署還2度簽結。凌濤質疑,為什麼7年來案子沒有查到東西,現在才又重啟?現任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的王俊力,過去擔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鄭文燦的案子在他任內有沒有2度簽結?王俊力是否了解案情?當時為什麼執意簽結?

凌濤呼籲王俊力應該出面將事情說清楚。(圖/中天新聞)

凌濤認為,無論王俊力知不知道案件是否疑點重重,都應該加大力度調查,而不是停下腳步,更何況王俊力後來擔任調查局長,現在就任北檢檢察長,都有必要講明白當初的情形到底是怎樣。

凌濤強調,桃園發展很快,不分藍綠都擔任過桃園市長,但為什麼獨獨鄭文燦,在觀音、八德、小檜溪等重劃區,都傳出有涉案的風聲。未來桃園市議會的調查專案小組,也會一併調查,邀請藍綠、無黨籍的好朋友一起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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