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美女醫師參加孩子的校園活動,認識了孩子同學的爸爸,進而譜出感情,氣得同學爸爸的正宮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判美女醫師須賠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美女醫師參加孩子的學校活動,認識孩子同學的家長,譜出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免費圖庫 pixel)
判決書指出,美女醫師2012年就與同院醫師發生不倫戀,並產下雙胞胎。美女醫師孩子長大後,參加學校活動,認識孩子同班同學的家長,並譜出感情,兩人對話露骨,包含「我們不就是外遇跟偷情嗎」、「我們現在是什麼狀態?戀人」、「我不是一般人啊,一般人可能就跟願做你的情婦了」,還傳裸照討論性行為,氣得男方正宮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美女醫師表示,雙方只是一般男女生聊天,並沒有逾越分際,就算2人有交往,也是因為對方追求所導致,就算要賠償,也應由孩子同學的爸爸來賠償。
法官審理時,女醫師明知人夫有配偶,仍出現越矩行為,破壞他人婚姻,侵害正宮基於配偶關係的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美女醫師孩子同學的爸爸是年收上億的董座,衡量雙方的身分以後,判美女醫師須賠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