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巧芯破解《全動法》:這一條就是《數位中介法》的借屍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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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志華/綜合報導

近日《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修正草案引外界質疑媒體戒嚴,總統府、行政院1日齊發聲明澄清,強調與先前引起爭議的《數位中介法》無關,議員徐巧芯1日整理直播精華,逐條解讀內容,要告訴大家民進黨如何打模糊仗擴大權力,意圖直接管制媒體,更直指其中一條就是「數位中介法的借屍還魂」。

徐巧芯1日在臉書為大家解讀《全動法》修正草案,直指第15條就是《數位中介法》的借屍還魂。(圖,資料照/中天新聞)

徐巧芯分析,第一章第1條即新增了「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第2條中定義不明的「準備階段」,恐有「民進黨說的算」的疑慮,平時就可以用「準備階段」名義箝制民間,第9條更以「避免機關名稱變動」為由,將本來「一類準備方案由一特定機關主管」的明確分工去掉,僅在最後規定由行政院指定,徐巧芯認為,機關名稱根本就很少會改,政府有權責機關不明的模糊空間,且也新增了處理新聞及不實訊息的「訊息傳播動員準備方案」。

徐巧芯接著解讀,第11條配合第9條進一步對行政院空白授權,第13條讓本來只能在演習前調查、統計、規劃,又新增分配、儲備,有擴大政府權力嫌疑,第15條載明由主管機關因應假訊息對媒體進行管制,但第9條已模糊主管機關,這部分究竟是NCC還是文化部的權責不明,且才在準備階段就能進行管制,不僅是明顯擴權,更是《數位中介法》的借屍還魂。

徐巧芯指出,第23條讓不明的主管機關,可以進行產學研究、辦理資安防護、進行調查統計編組,第28條更是直接把緊急命令放進實施法,第29條直接把戒嚴內容放進《全動法》,令人懷疑政府想藉這法條執行實際的戒嚴,第30條更透露會出現戰爭版的「疫情指揮中心」,所有事情由這單位說了算,地方政府只能配合。

徐巧芯直言,第32條讓地方政府得全聽中央的,第33條更有防疫指揮中心的既視感,把新聞、頻道、網路都交給國家管理,就像我們在頻道看到1922的廣告,第61條明定散播不實謠言的罰則,但在先前的法條中已模糊主管機關、由行政院指定,等於間接讓行政院有了對散播謠言的裁定權,第63條則是洩密相關規範,也是民進黨最在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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