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被控33處抄襲!林智堅辯:我沒有動機抄襲 余正煌早留下關鍵證據

李奕緯/台北報導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的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論文抄襲,被抄襲的調查局幹員余正煌提起《著作權法》刑事自訴,台北地院今(11)日開庭,林智堅首度出庭,在法庭上辯稱:「沒有認罪的問題。」否認抄襲,反控余正煌抄他。

林智堅11日委任律師蕭雄淋、胡中瑋陪同出庭,法官首先問他是否認罪?林智堅答:「我的論文是以我2014年選舉做的內部民調、在老師陳明通指導下完成,我沒有動機、也沒有必要抄襲,當然沒有認罪的問題。」

法官問林智堅都在哪裡寫論文?林智堅答:「meeting都在台北、在學校內陳明通的辦公室,撰寫在台北、新竹,在台北時都在學校寫,在新竹時不一定。」

律師蕭雄淋接著依據2萬多字的答辯狀稱,余正煌提自訴炒作新聞、影響審判、恫嚇林智堅,如果是提一般告訴,檢方早就不起訴了;至於台大學倫會的審議,不是法院囑託的鑑定,在法庭上沒有證據能力。

蕭雄淋聲稱,余正煌的論文依據林智堅做的民調資料,卻沒有經過林智堅、民調單位的授權,是余正煌侵害林智堅的著作權;其實兩人重複的論文內容,都是林智堅先完成的論文初稿,由陳明通在2016年1月5日交給余正煌,余正煌有誣告嫌疑。

余正煌委任律師吳俊達駁斥,兩人的論文都不到100頁,卻有33個段落高度近四,其中還有3處明顯是電腦複製貼上後沒有改到而發生的錯誤,而且在近似部分,余正煌有詳細引注,林智堅則完全沒有引注,不符合論文撰寫常情,匪夷所思。

吳俊達指出,余正煌雖有引用林智堅的民調數據,但只是作為參考資料,分析推論都是自己的心血,台大學倫會、甚至陳明通都已肯定余正煌論文著作有原創性;至於所謂炒作新聞,余正煌是因為無端捲入選舉,才被迫對外回應。

林智堅委任律師胡中瑋接著提出雙方論文簡略對比表格,聲稱余正煌的論文其實是用陳明通2016年1月5日交給他的「客製化文字」,余正煌論文89頁的最後22頁,完全複製民調問卷內容,另有27頁都是改作民調報告,「到底誰是被害人?鄭重呼籲下次開庭傳喚余正煌親自說明!」

余正煌委任律師張祐齊這時駁斥,當年的實情不是陳明通給余正煌文字,而是余正煌把文字給陳明通,而余正煌當時為了避免被抄襲,給陳明通的文字特別把引注全部抽掉,才會造成抄襲的林智堅沒有完全沒有引注,但同樣的段落在余正煌論文中有詳細引注,「如果余正煌是抄襲,他不可能找出註釋!」

開庭經1小時後結束,法官諭知擇期再開準備程序庭。林智堅離去法院時,面對大批媒體堵訪,不發一言搭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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