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64線今年1月發生將酒醉乘客丟包在台64線快速道路,害其被輾死的多元計程車司機林男,今(26日)出庭否認涉犯遺棄致死,主張自己最多僅涉過失致死,還要求不公開審理,法官回以「人民有知的權利」打臉。

案件今日在新北地院開庭,林男否認故意遺棄温姓男子,強調對方是在路肩下車,之後發生遭車輛輾斃的結果,與自己行為無直接關聯。死者家屬則透過律師主張,林男明知快速道路危險,仍將酒醉乘客趕下車,已有預見死亡結果的可能,應依殺人罪偵辦。檢方當庭也修正起訴內容,將原本「趕下車」改為「拖行下車」。

辯護律師表示,本案未來將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希望準備程序能不公開進行,避免媒體報導影響未來國民法官觀感,也避免衝擊雙方調解空間。不過法官當庭指出,本案並非依法須秘密審理案件,加上涉及重大人命,民眾有知情權,媒體也有報導義務,因此不採納不公開審理聲請。

41歲林男出庭時全身包覆嚴實,未對媒體提問作出回應。他在庭上表示,自己已開計程車5年,絕非故意將温男棄置危險地點,認為僅涉過失致死。辯護律師也稱,温男最終陳屍內側車道,與林男讓其在路肩下車之間,並無直接因果關係。
温姓男子家屬委任律師則認為,林男在快速道路上將酒醉乘客強行帶下車時,理應可預見對方恐遭車撞死,顯示具有不確定故意。檢察官認同此說法,因此修正起訴犯罪事實,但尚未變更適用法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