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發性侵事件,議員質疑市府處置延宕,沒有即刻將「狼師」停職,而還爆出負責人「借殼」成立托嬰中心,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5)日受訪,再次對外說明處理過程,教育局長湯志民日前也發出新聞稿,澄清外界疑慮。
蔣萬安說,發生這樣的事件所有人都感到非常的痛心,他也感到非常的痛心,也非常的氣憤。他的立場非常清楚,對於行為人一定是追究到底,嚴懲不貸,對於任何兒少保護的事件也絕對零容忍,一定是嚴查、嚴辦。
2022年通報案件獲不起訴處分、2023案件即刻開罰
蔣萬安指出,他上任之後,在2023年7月接獲通報,第一時間就要求徹查,當月開始即刻對行為人、負責人撤銷幼兒園的設立許可、終身不得任職,同時依法開罰法定最重的罰則;同時也召開跨局處會議,提出修法來進一步確保兒少的保護。
至於議員所指2022年7月所接獲通報的另一起通報案,蔣萬安說,教育局跟社會局昨天也對外有清楚的說明,雖然當時他還沒上任,但教育局跟他回報,在當時即刻調閱了相關的監視器畫面,警方也介入了調查,檢察官也積極的偵辦,後來該案全案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
蔣萬安強調,在他上任之後,再三跟各局處要求,碰到類似兒少保護案件,一定是要即刻反應、橫向聯繫、火速查辦。所以在去年7月接獲通報,當月開始即刻做了相關對應的處置,而且教育局開了4次認定委員會,也跟社會局即刻的召開家長說明會,府級也成立了跨局處檢討會議,提出了4項的精進作為。
對於2022年的案子挨批無作為,蔣萬安說,「整個過程如果可以有再精進的地方,都會全盤的來了解,該怎麼處置就怎麼處置。」
如何杜絕「借殼上市」?恐需中央修法解決
另外,市議員許淑華質疑,狼師的母親是洪姓園長,事發後還涉嫌包庇兒子,疑似用員工的名字,再新成立托嬰中心,雖然負責人名字不是洪姓女子,但還是繼續在背後當藏鏡人,處理園所營運相關事務。
蔣萬安說,社會局昨也已對外說明清楚,在去年7月知道負責人另外有一所托嬰中心,所以社會局即刻跟家長一對一的聯繫,同時也協助有家長轉托的需求,也增加無預警的稽查。同時,社會局也結合教育局、警察局整個加強整體的查察,透過所有一切行政手段,不讓舊園長有任何借殼上市的空間。
蔣萬安表示,除了成立了跨局處的會議,也提出具體修法的建議,認為在中央《兒童托育服務法》如果能夠對於負責人身份上方面的限制,從源頭來進行相關的規範,未來這樣子的事情,就可以避免再次發生。
蔣萬安並提到,徐巧芯還在當議員的時候,曾向教育局、社會局關心此案,市府也盼中央修法,解決借殼上市這的疑慮。
教育局長湯志民斥「竹篙裝菜刀」,新聞稿全文如下:
蔣萬安市長上任後,112年7月接獲通報,在立即調查確認、處以停職、撤銷設立許可,並裁處終身不得任職,相關處理延宕的指控與事實完全背離。
針對近日重新受到討論的幼兒園被控性侵幼兒案,蔣市府上任後,於112年7月12日接獲園方通報後即相當重視,於7月13日立即依「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調查處理辦法」規定交由審查小組決議受理,並組調查小組展開正式調查,112(2023)年7月該行為人即已由幼兒園離職,歷經多次調查會議及認定委員會,依其調查事證確認屬實,行為人裁罰法定最高60萬罰鍰數額,負責人亦負有連帶管理責任加計其他管理疏失後,共裁處67萬2,000元;另其他教保服務人員查有疏失者亦裁罰6萬元,行為人及負責人均已處以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任職,並於112年9月26日發出公告自112年10月1日起廢止設立幼兒園許可停止營業,過程中也組成專案小組協助在園幼生安置及輔導,面對教保相關人員違法事件的態度絕對零容忍,積極面對、處理、協助及檢討精進,以提供幼兒友善教保服務環境為使命,盼續由司法調查嚴懲行為人。
至於外界所指111年7月一案,教育局接獲通報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警方偵辦查無相關證據,而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後也為不起訴處分,該案全案偵結。
對於近日多家媒體報導有關幼兒園性侵案件,質疑該幼兒園負責人另營托嬰中心的轉手是否「借殼上市」,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目前警察局、社會局和教育局一定是聯合稽查,強力介入,不讓園長有任何可以借殼上市的空間;社會局除了主動提供檢方資訊、一一與家屬保持聯絡、加強稽查確保孩子安全,也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希望訂定對負責人身分的限制,從源頭降低疑慮。
社會局長姚淑文新聞稿全文如下:
社會局長姚淑文表示,自上任以來,社會局一向是以嚴謹的態度,進行各項作為:
1. 提供被害人全程個案管理支持服務:社會局家防中心對本案相關被害人及家屬等,提供檢警偵查陪同、心理諮商、法律諮詢及訴訟補助等社工全程個管支持服務。
2. 主動調閱監視畫面並移送地檢署:基於托嬰中心負責人為本案幼兒園犯嫌母親,社會局主動調閱監視器畫面,並將資料主動函送檢調單位查辦。
3. 召開家長說明會:112年8月26日由社會局與教育局辦理家長說明會,向家長說明司法流程、被害人及其家庭服務資源(心理輔導、法律訴訟及個管支持)及教育局調查措施等。
4. 建請中央修法訂定負責人的身分限制:針對托嬰中心負責人有嚴重違法情事,社會局除了廢止機構設立許可,更向中央建議對於《兒童托育服務法》的修法,應參考「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制定不得擔任負責人或工作人員(包含主任、托育人員、廚工等)的限制。社會局姚淑文局長表示,應嚴懲該負責人,且終身不得擔任機構負責人或工作人員,社會局也在112年向衛福部函文提出修法意見及多次表達想法,希望終止負責人惡行。目前該法仍在立法階段,期待能盡快修法完成。
5. 公開托嬰中心變更歷程資訊並加強稽查:本案爆發後,社會局致電11位幼童家長告知托嬰中心負責人與犯嫌關聯,並表示可以協助轉收托,其中有5名家長表示有需求或考慮轉收托。另外,對於托嬰中心變更負責人一事,社會局立即更新社會局局網名冊、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托育媒合平台」及「台北市嬰幼兒托育地圖」上之公開資訊,在該托嬰中心名稱處備註原托嬰中心之名稱,透明化該托嬰中心變更歷程。除此,社會局更在變更期間發動3次無預警稽查及輔導作為,也持續關心家長換負責人後的照顧狀況。
社會局將持續依規定並加強稽查托嬰中心,並與本案內之托嬰中心家長保持聯繫,提供相關協助;家防中心也將持續提供需求服務幼兒園被害人家庭,更期待中央盡速完成「兒童托育服務法」立法,讓孩童托育同樣獲得保護與權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