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非洲豬瘟疫情威脅,財政部關務署今(23)日表示,入境旅客可攜帶中國大陸食品上限為6公斤,未達6公斤者視為「自用」不會抓,但為配合防疫需要,及確保食品安全維護國人健康,將建請食藥署及相關機關研議是否調整上開輸入少量個人自用食品之規定。

關務署今日澄清,有媒體報導走私食品隨處可見,政府防線失靈一事,財政部關務署表示,依《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4條附表二,入境旅客可攜帶中國大陸食品上限為6公斤,但相關報導有所誤解。
關務署說明,進口食品應向食藥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及相關許可文件,但據衛福部2019年4月16日《衛授食字第1081300310號公告》,輸入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在6公斤以內(以報單單一項次之價格及數量計)自用食品免向衛福部食藥署辦理食品輸入查驗及相關許可文件,入境旅客可免經衛福部同意攜帶6公斤食品入境。

關務署最後指出,為配合防疫需要,及確保食品安全維護國人健康,將建請食藥署及相關機關研議是否調整上開輸入少量個人自用食品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