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局提醒,隨著汽車科技發展,許多新型車款配備輔助駕駛系統,但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失效。高公局特別指出,輔助駕駛系統在六種情境下可能無法正確辨識路況,駕駛人仍須隨時保持警覺,為行車安全負責。

高公局表示,現今市面上的輔助駕駛系統多具備主動定速巡航(ACC)、自動緊急煞車(AEB)及車道維持輔助(LKA)等功能,能降低駕駛負擔並提高行車舒適度。然而,這些系統的反應及判斷能力仍不足以完全取代人類駕駛。高公局特別列出六種輔助駕駛系統可能無法辨識的情境,包括與前車速差過大、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前車突然轉向或切入、行駛路型特殊、大雨濃霧強光等惡劣天候,以及前車外型特殊等狀況。
高公局提醒用路人,不同品牌與車款的輔助系統能力差異極大,使用前應詳閱駕駛手冊或相關說明書,切勿誤以為車輛能「自動駕駛」。雖然科技能協助駕駛,但駕駛人才是防制事故發生的最後一道防線。
高公局強調,即使開啟輔助駕駛系統,駕駛人雙手仍須握穩方向盤,雙眼須隨時注意前方路況,並密切關注系統運作狀況。當系統發出警告時,駕駛人必須立即採取適當行動。高公局呼籲所有用路人,使用輔助駕駛系統時應保持高度警覺,隨時準備介入操控或煞車減速,才能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