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爭取大陸發射飛彈就反擊 揭仲揭密:美方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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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國軍何時能對中國大陸軍事目標進行攻擊的問題,國防安全研究院副研究員揭仲透露,我方曾爭取當偵測到大陸飛彈離地,且計算落點為台灣時即投射戰力,但華府基於政治考量反對此做法,堅持必須由解放軍先動手,台灣須承受第一波飛彈攻擊後才能反擊。

陸軍HIMARS高機動砲兵火箭系統。(圖/軍聞社)
陸軍HIMARS高機動砲兵火箭系統。(圖/軍聞社)

揭仲23日接受網路節目「我想問的是」主持人陳信聰訪談時分析,從軍事角度而言,當發現解放軍幾乎可能武力犯台、台灣當面出現大量解放軍部隊人員物資集結時就開始攻擊,這種「先制打擊」對台灣最為有利。傳統認知則是我方須等大陸彈道飛彈落到台灣地面、產生傷害後,才能對大陸反擊。

揭仲指出,國防部曾有一個相當大膽的決定,在民國112年《國防報告書》中明白寫出「俟敵犯台徵候明確」即發動「先制打擊」,這是有史以來國防部官方報告裡出現最積極的軍事作戰構想。然而在民國114年《國防報告書》中,這段文字消失了,國防部官員不再碰觸這個問題。

揭仲。(圖/截自揭仲臉書)
揭仲。(圖/截自揭仲臉書)

揭仲認為,這牽涉到台灣與華府之間的關係,華府基於政治考量,一直堅持必須要等解放軍先動手。

揭仲指出,當解放軍飛彈到達一定高度時,我方預警系統可以計算落點,而我方確實在爭取,當偵測發現大陸的大量彈道飛彈或巡弋飛彈離地,且正確計算落點是台灣時,就讓雄二E型飛彈或海馬士多管火箭(HIMARS)向預定目標發射,希望在大陸飛彈造成我方損害之前,先把戰力投射出去。

不過揭仲透露,據他所知,華府對此有相當多意見。華府認為若採取這種做法,有可能雙方的彈藥會同時落在雙方土地上,這在國際政治上會無法確定誰是破壞現狀者、到底是誰先發動攻擊。

揭仲強調,對華府來說,如果要快速在國內完成政治程序,甚至是說服盟國支持華府的行動,在政治上可能需要台灣必須先承受大陸的第一波飛彈落地,台灣再對大陸目標進行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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