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土地正義!土地徵收應以市價與地主協議價購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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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吋土地都是百姓血肉!」內政部於2012年針對「土地徵收條例」進行修法,啟動市價徵收制度,使每年徵收土地面積逐漸減少,並透過強化徵收審議與鼓勵協議價購等;政府在強制徵收民地,應秉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化,讓民眾更有意願和信心,心悅誠服來支持國家公共建設。

據內政部統計,2012年至2015年間,每年以徵收取得面積約占七成,協議取得面積僅三成左右;2016年起反轉為協議取得面積比例約近七成,高出徵收取得面積比例的三成多,並呈現逐年升高趨勢,甚至高答達近九成以上私有土地是協議取得。除洞察需地機關在協議價購的執行成效,同時顯現民眾對「市價補償」的高接受度。

2012年修正公布的土地徵收條例中,特別將協議價購及徵收補償由「公告土地現值加成」修正為「市價」,並增加公益性與必要性的審查機制;一來可減少土地被浮濫徵收的機會,其次是當民眾權益受到影響時,可以以合理的補償來彌補,避免政府成為「刀俎」,百姓淪為任其宰割的「魚肉」。

土地徵收對人民的財產權難免會造成一定的侵害和影響,政府在做出徵收私有土地的決策時,必須極為嚴謹,除需經過層層嚴密審查把關機制外,更應符合正當的行政程序,將徵收視為非必要不可為之的「終極手段」,落實修法後的正當行政程序,讓公共建設與人民財產權保障獲得雙贏。

中時 陳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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